川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16-12-19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1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2064 号)核准,川环科技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495 万股股票,并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9,946,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26,572,6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03,373,900.0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
了 XYZH/2016CDA50245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投入
情况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
1 车用流体软管扩建项目 18,598.00 18,445.13 1,519.81
2 车用涡轮增压胶管建设项目 7,844.00 7,778.51 1,380.74
3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4,147.00 4,113.75 4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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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589.00 30,337.39 3,352.18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3352.18 万元,有 26985.21 万元储存于
专户未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十二个月内仍有部
分资金闲置。 2016 年 7 月 1 日—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待审计后等
额置换募投项目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上市后,各区域市场开拓快速,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增加。
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 6,000 万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 261.00 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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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符合《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川环科技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
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川环科技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川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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