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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2017-03-31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环科技”或“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川环科技 2017 年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一)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元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文谟统、文建树       川环科技   40,000,000.00     2016-8-8     2017-8-7          否

    (二)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薪酬合计                      105.94                       106.22

    二、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关联担保情况
    随着 2016 年度各银行对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的陆续
到期,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2017 年度公
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贷款需要关联方文谟统、文建树提供的关
联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2017 年预计担保金额          2016 年末实际担保金额
      文谟统、文建树                    4,000                        4,000

    本次关联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
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基本情况
    (一)文谟统、文建树
    文谟统、文建树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文谟统与文建树
为父子关系,且文谟统与文建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文谟统持
有公司 16.68%的股份,文建树持有公司 7.84%的股份,双方合计持有
公司 24.52%的股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
为,未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对川环科技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
作的要求,同时,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在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
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
定。
       2、上述关联交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方式符合市场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胡文晟                颜昌军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