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3-31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
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 2016 年主要工
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5 名,
实到监事 5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5 名,
实到监事 5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现金分
红的议案》。

    3、2016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5 名,
实到监事 5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工作。具体
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列席或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
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体系健全,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检查监督,我们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事项,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超募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17 年度,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忠实履行
职责,拓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和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促进公
司更好地持续和健康发展。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