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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7-09-01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 2017 年 8 月 21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外,公司还通过张榜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公示期限
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
题。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在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3、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5、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