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09-07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四川川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
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8 月 21
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2017 年 2 月 17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
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激励对象在 2017 年 2 月 17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
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
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
对象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