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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1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
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
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
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意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
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
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
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该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所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26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整),其中风险敞口不
超过 15000 万元,低风险票据池额度 11000 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向朝阳                      李   鸿                  唐春华




                                                            2018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