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6-13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8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或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
收益凭证、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
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
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议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2064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9,946,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26,572,6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373,900.0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 XYZH/2016CDA50245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
金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依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车用流体软管扩建项目                     18,445.13

     2                 车用涡轮增压胶管建设项目                    7,778.51

     3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4,113.75


                                          -1-
                                   合计                                30,337.39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7 年 2 月 1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XYZH/2016CDA50316)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情况予以鉴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按照披露
的《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列示的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 3,352.18 万元。
2017 年 3 月 17 日、2017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
余部分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 2,423.06 万元。
    经 2016 年 12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自该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归还 1,000 万元至中信银行成都天府支行 8111001013600227888 账户内,2017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归还 3,000 万元至中信银行成都天府支行 8111001013600227888 账户
内 , 2017 年 12 月 13 日 , 本 公 司 归 还 2,000 万 元 至 工 商 银 行 达 州 大 竹 支 行
2317578129122129037 账户内。
    经 2016 年 12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
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
    (二)截止 2018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余额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车用流体软管扩建   中信银行成都天府   8111001013
                                                      9799749.97     282104.96      10081854.93
       项目               支行         600227888

 车用涡轮增压胶管   工商银行达州大竹   2317578129
                                                     26933049.98     392307.27      27325357.25
     建设项目             支行         122129037

                    兴业银行成都青羊   431210100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8955333.15     543194.44      29498527.59
                          支行         00053955

                         合计                         65688133.1   1,217,606.67     66905739.77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2-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故现阶段会有部分
资金在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保本的理财产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
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券商收益凭证或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
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等),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产品。
    4、投资期限: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相关
公告)。
    7、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
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8、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包括该次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9、公司承诺:本次投资的产品不用于质押。如果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券商保
本型收益凭证涉及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
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3-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
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
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
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
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券商收益凭证或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无理财产品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
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
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
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



                                        -4-
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意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
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
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
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
意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
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