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8-07-25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
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向朝阳 李 鸿 唐春华
2018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