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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9-01-24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大竹川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荣房产”)49%股
权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有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布局,集中精力和资源做强主营业务,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求,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
不再持有川荣房产股份。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
权的事项。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向朝阳                      李   鸿                 唐春华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