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3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
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 2018 年主要工
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等议案。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
度报告》等议案。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等
议案。
2018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报告》。
2018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
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018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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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工作。具体
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列席或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
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体系健全,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检查监督,我们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不存在变
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事项,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8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
司部分股权的议案》,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子公司大竹川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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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川荣房产)51%股权转让给了自然人蒋川。 转让完成后,川荣房产成为公司的参股公
司。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8、首批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
2017 年度,分别于 9 月(第一批)和 12 月(第二批)完成了 76 名、30 名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授予工作。2018 年 9 月,第一批股权激励人员达到相关解锁要求,按规定对所持
有 30%激励股份进行了解锁工作。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19 年度,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忠实履行
职责,拓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和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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