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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0-07-24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蒋青春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罗英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

任张富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毛伯海先生、文勇先生、罗丰友先生、邹勇先生为副

总经理。此次公司高管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聘任的上

述高管人员符合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层的科学决策水平。同

意聘任蒋青春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罗英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张富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毛伯海先生、文勇先生、罗丰友先生、邹勇先生为副总经理。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李 鸿                       唐春华                   李 平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