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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环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及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

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日期及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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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原《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

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

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

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

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

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

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

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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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行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及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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