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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德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起一年有效期内,
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
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
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公司部分闲置资产出租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
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增加公司收入。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对外出
租闲置资产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曾正雄先生、杨淑妃女士、黄崇胜先生、吴宗颖先生、
杨凌辉先生、袁家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三年。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
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冰女士、曾雪云女士、林凤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
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冰                         曾雪云                          林凤仪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