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0-3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德精密”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优德精密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其管理情况
优德精密股票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55.0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34.86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20.1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6】第 000956 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全部到位。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自有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1 精密模具零部件扩建项目 9,897.10 9,897.10 -
2 自动化设备零部件扩建项目 4,541.30 4,541.30 -
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
3 5,495.40 5,495.40 -
扩建项目
4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440.20 1,886.35 553.85
合计 22,374.00 21,820.15 553.85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220.22 万元。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已将前
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最大限
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优德精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
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
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同时,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债等的交易。
五、决策程序
2018 年 10 月 29 日,优德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优德精密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
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10 月 29 日,优德精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和公
司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优德精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何君光 徐中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