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优德精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冰)2019-04-26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     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各
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应出席
的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议和两次股东大会,我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列席了一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议案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的相关背景及决策依据,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
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作用。本
人认为 2018 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
以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
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18 年度,本人
对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2018 年 4 月 2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对《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
                                            管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等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5 月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同意
    日                 次会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7 月 3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日                 次会议及 2018 年半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募
                       年度相关事项         投项目配套流动资金划转事宜的议案》、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
                                            公司对外担保、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等发表
                                            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9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日                 一次会议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闲置
                                            资产出租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16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对公司聘任陈志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       同意
    日                 会议                 张智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袁家红女
                                            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聘任陈海鹰
                                            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
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行使各项合法权利与义务,报告期内,
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参加并主持提名委员会召开的两次会议,就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以及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及履职情况予以审议并发表意见,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2、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三次会议,分别就审计机构聘任、审计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以
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和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审阅,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财务部、审计注册
会计师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工作交流与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与沟通,及时了解
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还通过电话和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有效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各项资料。认真查阅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独立、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保持充分的独立
性,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易所组织的独董培训,认真学
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年度内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年度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年度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年度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更好
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
衷心的感谢,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使公司长
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                (李冰)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