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5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
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起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
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内容
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能够有效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宜,结
合当前市场环境和未来发展进行了审慎考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本次调整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提
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期限的延期。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冰 曾雪云 林凤仪
2019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