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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德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1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收购青岛德系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80%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青岛德系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80%股权事项,是为拓展产品结构,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考虑,标的公司同公司现有自动化设备零部件业务有良好的互补性,符合
公司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的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为作价参考,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二、关于公司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部分闲置房产对外出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
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部分楼层出租给拟收购的青岛德系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便
于公司与子公司间业务及日常经营管理协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冰                         曾雪云                         林凤仪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