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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德精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2020-10-2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德精密”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优德精密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期限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优德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57 号核准,优德精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 15.03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55.0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34.86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20.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6】第 000956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优德精密设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优德精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周期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1      精密模具零部件扩建项目         9,897.10           9,897.10        2年
 2      自动化设备零部件扩建项目       4,541.30           4,541.30        2年
        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
 3                                     5,495.40           5,495.40        2年
        扩建项目
 4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440.20           1,886.35        1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及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份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份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7-024)。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8-030)。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    使用募集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名称                                                               余款
                           投资总额    金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精密模具零部件扩建项目     9,897.10      9,897.10      6,051.46    61.14%    3,845.64
自动化设备零部件扩建项目    4,541.30      4,541.30      2,482.30    54.66%    2,059.00
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
                            5,495.40      5,495.40       407.18      7.41%    5,088.22
        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440.20      1,886.35       375.26     19.89%    1,511.09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进度情况
    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扩建项目原规划建设周期两年,第一年投资
2,823.50 万元,第二年投资 1,882.40 万元,配套流动资金 789.50 万元,投资总额
5,495.40 万元;
    本项目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实施地
点,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昆山高新区迎宾路南侧和北门路西侧建设中的迎宾厂,实
施期限变更为新厂投入使用后 2 年内完成建设,预计完成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项目已投入 407.18 万元,投资进度为 7.41%。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延期的具体方案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募投项目   项目实施预计完        项目实施预计完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成日期(调整前)        成日期(调整后)         后预计完成日期

 制药模具及医
 疗器材零部件   5,495.40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扩建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原因
    2017 年 4 月 24 日,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扩建项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实施地点为公司迎宾新厂,本项目调整为迎宾新厂建成后
实施。2019 年 1 月,公司生产线搬迁至迎宾新厂,2019 年以来,随着汽车行业
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战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精密模具零部件市场和产能
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的有效性,结合公司现有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市场订单情况,本项目部分
产能由公司现有设备完成,适当控制了本项目的投资进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
响了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因此,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
基础上,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对“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扩建项目”
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
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
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项目延
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
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六、审批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认为:本次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当前
市场环境和未来发展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期。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认为: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
环境和未来发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期。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已就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宜,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未来发展进行了
审慎考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公司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
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
对公司此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君光                 徐中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