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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德精密: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300549         证券简称:优德精密          公告编号:2021-029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
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年4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
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迎宾中路 1123 号公司办公楼行政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长曾正雄先生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由经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袁家红女士主持。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90,573,7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7.92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90,571,7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67.92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0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739,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041%。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73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0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5%。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通过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