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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德精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2021-12-1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德精密”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优德精密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限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优德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57 号核准,优德精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 15.03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55.0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34.86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20.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6】第 000956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优德精密设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优德精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周期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1      精密模具零部件扩建项目         9,897.10             9,897.10        2年
 2      自动化设备零部件扩建项目       4,541.30             4,541.30        2年
        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
 3                                       5,495.40           5,495.40        2年
        扩建项目
 4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440.20           1,886.35        1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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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及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份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扩建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为昆山高新区迎宾路南侧和北门路西侧建设中的迎宾厂,实施期限
变更为新厂投入使用后 2 年内完成建设,预计完成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精密模具零部件扩建项目”、“自
动化设备零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精密模具零部件扩建项目”、
“自动化设备零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
零部件扩建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投    使用募集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名称
                                资总额      金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精密模具零部件扩建项目         9,897.10       9,897.10       8,441.82      85.3%
 自动化设备零部件扩建项目        4,541.30       4,541.30       3,307.51     72.83%
 制药模具及医疗器材零部件扩      5,495.40       5,495.40        570.47      10.38%
           建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440.20       1,886.35        398.47      21.12%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进度情况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原规划建设周期一年,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886.35
万元,投资总额 2,440.20 万元。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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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的议案》,本项目调整实施期限后预计完成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本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后预计完成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项目已投入 398.47 万元,投资
进度为 21.12%。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延期的具体方案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投资总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后预计
    项目名称
                         额                金额                   完成日期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440.20             1,886.35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原因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计划主要投入为研发设备购置及信息化软件及硬件,2018
年由于公司迎宾新厂的建设,新厂车间的整体布局及智能化规划有所变化,募投
项目实施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2019 年公司受下游汽车行业增速放缓,中美贸
易摩擦影响,行业竞争加剧,以及 2020 年受疫情及市场环境影响,公司生产产
能有所下降,为保障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公司适当
控制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研发设备投入有所放缓,研发所需设备使
用现有生产设备。公司信息化用软件及硬件因 ERP 系统持续优化,软件的部分
功能由公司资讯部门自主开发取代,部分的功能需求延后实现;从而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了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不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结
合当前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预计完成
日期适当延期。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
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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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
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项目延
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
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六、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延长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
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
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
对公司此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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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君光                 章睿鹏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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