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5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400 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收购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决策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
标。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艳波 江慧 董希淼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