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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德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7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
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后起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因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
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
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艳波                         江慧                           董希淼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