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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德精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慧)2023-04-28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     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诚实、勤勉、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6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分别是年度股东大会一次和临时股东大会两次,
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三次股东大会。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董事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公司提供
的相关材料,研究议案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事
项的相关背景及决策依据,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
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 年度,本人
对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日                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
                                           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4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对《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
                                                                                            同意
    日                次会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2022 年 8 月 19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次会议及 2022 年半                                                    同意
    日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关
                      年度相关事项
                                           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
    2022 年 9 月 23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同意
    日                次会议
                                           司增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22 年 10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同意
    26 日             次会议
                                           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2022 年 12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员工       同意
    13 日             次会议
                                           提供借款的议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
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行使各项合法权利与义务,报告期内,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
及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了复核研究。
    2、报告期内,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三次会议,分别就审计机构聘任、审计报告等定
期报告事项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内部审计
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审阅,和财务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就财务审计及报告重点事项进行
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工作交流与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与公司进行沟通,还通过电话、邮件等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及市场环境等给
公司带来的影响,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关
注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我认为,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
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各项资料。认真查阅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独立、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保持充分的独立
性,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和提高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江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自律倡仪学习、创业板上市公司合规专题等
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任期内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任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任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综上所述,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
立发表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3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建设性的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
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                 (江慧)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