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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8-09-03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13,92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97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75%。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6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为80,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18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16﹞717号文《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6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6,700,000股。

    2017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17年11月6日,公司完成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93名激励对象15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
本由106,700,000股增至108,296,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8,296,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为68,533,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自然人股东张敏录,其在《北京万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
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
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人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
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若减持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本人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减持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法依法进行。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股票锁定期限的承诺。
     2、张敏录先生(历任公司财务总监)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任期届满,于
2017 年 9 月 5 日提出辞任。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召开新一届董事会聘任高管,
张敏录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发布换届离任公告,承诺离
职 后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详 情 参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cninfo.com.cn(2017-046)《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公告》。

     3、张敏录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张敏录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
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9月6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1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75%;本次解
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张敏录         213,920       213,920        213,920
               合计                   213,920       213,920        213,920

    备注:股东张敏录先生历任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13,920 股。
张敏录先生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任期届满,于 2017 年 9 月 5 日提出辞任。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召开新一届董事会聘任高管,张敏录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发布换届离任公告,承诺离职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属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
张敏录先生的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延长至
2018 年 9 月 5 日。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股份可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张敏录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13,92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213,920 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万集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东北证
券对万集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