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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集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0 号)核准,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7,07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人民币 50,975,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6,1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28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建设期
            智能交通设备研发及扩
       1                                  13,491            13,491      18 个月
            产项目
            全国营销及服务支撑网
       2                                   8,069                8,069   24 个月
            络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50                6,050
                合    计                  27,610            27,610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      尚未使用的募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智能交通设备研发及扩
       1                                  13,491       8,110.74         5,380.26
            产项目
            全国营销及服务支撑网
       2                                   8,069       6,486.24         1,582.76
            络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50         6,050                    0
                合    计                  27,610      20,646.98         6,963.02
    说明:截至到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294.69 万元,与表格中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963.02 万元的差异是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331.67 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在保
 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其中智能交通设备研发及扩产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全国营销及服务支撑网络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 万
 元(含 1,000 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增加。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债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130.5 万元(按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有效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
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
集资金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

    5、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
 费用。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还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万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