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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0-09-11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9.7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9,788.7680万股的1.2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
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
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17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49.7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况

    1、2019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1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以2019年8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9名激励对象3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172名激励对
象2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6、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9,9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度分红派息、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7、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
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109,9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据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同比例调整,调整后的授予总量为 499.50 万股,
回购价格为每股 8.01 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5 日,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届满。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一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二     不适当人选;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3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18 年 净 利 润 为
                                                             6,576,351.88 元,2019 年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利润为 871,546,755.73 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8 年净利润为
 三                                                          比    2018     年 增 长
       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13,152.74%,远高于业绩考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核要求,满足解除限售要
                                                             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
       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激励计划》授予的 172 名激
 四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励对象中,个人考核评价结
                                                             果均在 B 以上(含 B),满
          考核得分    S≥80   80>S≥70 70>S≥60 S<60
                                                             足解除限售条件。
          评价标准    A         B             C      D
          解限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按照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四、本次限售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9.7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9,788.7680万
股的1.2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49.75万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19,788.7680万股的1.2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72名。



                                          4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后
                        获授的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
                                                                           可上市流通的限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售的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票数量(万股)
                                                                               (万股)
中高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                 499.50             249.75           249.75            249.75
  员(172 人)
 合计(172 人)                 499.50             249.75           249.75            249.75

    注: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19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09,937,6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09,9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上述表格中的数量均

为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股份数量。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93,569,764 47.28%                -     2,497,500    91,072,264   46.02%
     通股
  高管锁定股         87,742,084 44.34%                -             -    87,742,084   44.34%
 股权激励限售
                      5,827,680     2.94%             -     2,497,500     3,330,180   1.68%
       股
 二、无限售条
                  104,317,916 52.72%         2,497,500              -   106,815,416   53.98%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97,887,680       100%              -             -   197,887,680 100.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5
    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5、《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度
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和价格及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7、《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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