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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2021年度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
度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向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
供应链金融、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各项信贷业务。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春阳女士拟为公司向
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担保,担保的金额、担保的方式与期限以公司根据资产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
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上述担保均由翟军先生及范春阳女士无偿提
供。

       翟军先生及范春阳女士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翟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权限,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翟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99,154,836股,持股比例
50.10%,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范春阳女士系翟军先生配偶,为一致行
动人。翟军先生及范春阳女士系公司的关联方,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均
由翟军先生及范春阳女士无偿提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担保
的问题,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范春阳女士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具体担保的金额、担保的方式与期限
以公司根据资产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
免于向翟军先生及范春阳女士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翟军先生及范春阳女士本次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担
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
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翟军先生及
范春阳女士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认可意见
    为支持公司发展,翟军先生、范春阳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顺利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
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我们同意翟军先生、范春阳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翟军先生、范春阳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
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顺利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
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
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春阳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春阳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顺利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管理
的需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