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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通视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路通视信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贾清担任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
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任命结果。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
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贾清先生担
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黄晓军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汪建中先生、赖一
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瑜君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陶涛女士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钟在祥先生担任公司
内审部门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玉萍                      黄庆安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