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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通视信: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19-023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
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内容
    1、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了 2018 年度财务
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
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
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
“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
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
15 号通知的要求,财务报表格式将做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使用权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
“租赁负债”和“合同负债”项目。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
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
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同时删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
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以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的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的反应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          34,614,855.02                     -     34,614,855.02                    -
应收账款         374,214,913.76                     -    371,281,028.86                    -
应收票据及应收
                               -       408,829,768.78                 -       405,895,883.88
账款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8,301,688.81         18,301,688.81     18,301,688.81        18,301,688.81
固定资产清理                   -                    -                 -                    -
固定资产          97,298,682.18         97,298,682.18     97,075,382.11        97,075,382.11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96,116,656.68                     -     96,661,485.13                    -
应付票据及应付
                               -        96,116,656.68                 -        96,661,485.13
账款
应付利息               75,681.98                    -         75,681.98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2,647,109.88          2,722,791.86      3,957,378.08         4,033,060.06
    2017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用           38,448,376.19         19,215,471.21     36,881,725.96       18,605,013.93
研发费用                           -     19,232,904.98                    -    18,276,712.03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根据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 2018 年度当期及前期
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
相关财务指标。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无需监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