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19-041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江苏路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物联”)提供最
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2、为支持路通物联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同意对路通物联提供的最高 600 万
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财务资助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
滚动使用,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按季度结
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剩余利息。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路通物联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路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4302271455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五三零大厦 1 号十八层 1802 室
法定代表人:赖一松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06 月 16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6 月 16 日至******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及销售;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项目策划服务;旅游咨询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票务代理(不含铁路客
票);防盗监控设备的安装;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电子商务的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面向成年人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
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供应链管理;农业种植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及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
的租赁(不含融资租赁)、维修;电脑加工图片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路通物联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290,292.46 3,838,164.47
营业利润 -2,060,877.57 -1,199,340.54
净利润 -2,051,430.05 -677,947.0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708,115.34 18,485,805.00
负债总额 18,929,317.54 8,815,684.93
净资产 9,778,797.80 9,670,120.07
三、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
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
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故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
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具体资金提供将视路通物联实际经营需要,履
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后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
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资助的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也不存在逾
期未收回的金额。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
期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有助于促进路通物联业务快速发
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路通物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良
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
有效管控,本次财务资助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收取资金占用费,不低于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2、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董事贾清、黄晓军同时担任路通物联
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有助于路通物联业
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路通物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
险进行有效管控,本次财务资助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收取资金占用费,不低
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市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故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
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
3、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监事会主席顾纪明作为贾清的一致行
动人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有助于促
进路通物联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路通物联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
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本次财务资助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收取资
金占用费,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
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六、其他说明
公司不属于以下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此次延长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或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