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0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路通视信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玉萍 黄庆安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