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0-041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
1、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上述文
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
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
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编
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
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时间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
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原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
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
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
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无需监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