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路通视信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 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 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玉萍 黄庆安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