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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通视信: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萍)2021-04-24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李玉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
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0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三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三次,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
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了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
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历次
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0 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
见和建议,并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 2020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计
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以及召集并
出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一)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席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总结
及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二)召集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20 年 4 月 23 日,召集并出席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工
作总结及 2020 年度工作计划》、《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0 年 8 月 21 日,召集并出席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集并出席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2020 年 4 月 23 日,召集并出席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2019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0 年度工作计划》、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
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津
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
通,关注公司的治理情况。对董事会的议案,事先详细阅读,认真审核,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
断提高个人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了解
有关情况。经核查,我认为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
各项工作。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
有效执行,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发生。对于董事会形成的
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了工作进展。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0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0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2020 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
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
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
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
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玉萍
                                                           2021 年 4 月 23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玉萍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