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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通视信: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1-049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顾纪明先生、蒋秀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函,现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积极配合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以上监事申请
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1、顾纪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
公司任职。
    2、蒋秀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
公司任职。
    上述两位监事原定任期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辞职后,
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
作,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在选举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止,顾纪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899,127 股,蒋秀军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60,970 股,顾纪明先生、蒋秀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进
行管理。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顾纪明先生、蒋秀军先生在任期内勤勉尽
责,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给
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提名, 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
黄茂钦先生、王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
中,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以上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
上述 2 名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茂钦,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09 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
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职于广东恒大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苏埃通道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等,现任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茂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华晟基金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外,黄茂钦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要求。
    2、王迪,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10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
得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2014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
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职于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中信集团,现任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
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华晟基金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华晟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监事、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外,王迪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