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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通视信: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2021-09-07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1-077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
072),经事后核查,现对上述公告中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
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含增资、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
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
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归属获得的收
益予以收回;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林竹先生、朱涛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更正后: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
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含增资、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
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
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归属获得的收
益予以收回;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林竹先生、朱涛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公告更正内容仅为:删除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中的
“第(4)条: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其它
内容不变。
       本次更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更正事
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