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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通视信: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9-18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1-078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无锡
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
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公司内部对列入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以下简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
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在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
干、核心业务骨干。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
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