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2022-04-29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路通视信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
原则,现就公司对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关内
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和调研,我们尊重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
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高度关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中所涉及
的相关事项,将严格督促公司认真落实解决,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曹和平、赵懿清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