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独立董事审阅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在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等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坏账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后,能真实、公允的反应公司资产经营状况和
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事宜。
四、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是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上述考虑,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2-2024 年)》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
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平
均水平相匹配,且参考了公司的业绩、经营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
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基于上述考虑,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七、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有助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基于上述考虑,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方案,并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和平、赵懿清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