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07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和平、赵懿清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