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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通视信: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9-19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2-059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仇一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980,4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的特定股东仇
一兵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2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980,466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
收到特定股东仇一兵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仇一兵先生拟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总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任职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
    仇一兵          特定股东            3,980,466            1.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数量:计划减持不超过 3,980,466 股。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2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止)。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特定股东买卖股票
的相关要求及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的承诺情况

    仇一兵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相关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若本人违背本人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
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人另承
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
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通
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时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
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
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若违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减
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
将收益支付至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一兵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仇一兵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
定性。
    2、仇一兵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仇一兵先生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4、仇一兵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
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仇一兵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