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 司 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 们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曹和平、韩永斌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