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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4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7-024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

    国家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同意公司按照上述
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就 2016 年度监事会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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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经审计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财
务报告的议案》;
    2、2016 年 6 月 8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6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3、2016 年 8 月 16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经审计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且严格、高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监
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遵照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
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其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利,致力于公司的经营及发展。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查阅了有关会计资料,认为财务报
表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计机构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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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董事会
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持续盈利能力等综合因素,与公
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切合,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健康
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6 年 6 月,公司与赵小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以 93.75 万元将其
持有的深圳市宏发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并将其更名
为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公司收购事项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利益倾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及股权、资产置换事项。
    8、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2016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良
好运作,防范与控制了相关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16 年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
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核查,认
为公司依法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并且严格遵照执行。公司
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防止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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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三)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计划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
知识,提升履职水平。与此同时,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朝着
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的《2016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总资产 592,667,512.27 元,总负债 155,135,963.09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
权益 412,237,603.38 元,公司 2016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 27,447,050.88 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7,070,697.37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6 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上市公
                                      4
司净利润 27,070,697.37 元,母公司净利润 21,733,166.53 元,提取 10%法定盈
余公积金 2,173,316.6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8,482,257.50 元,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3,379,638.22 元。2016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6
年末公司总股本 111,133,3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
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
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
如下审核意见:2016 年度,公司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的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
度能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并得到了高效的执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
了相关风险。《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16 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
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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