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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2017-09-02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7-049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董
海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董海平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总经
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产生影响。辞职后,董海平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董海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347,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 3.91%。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依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文件中的相关
承诺以及其董事身份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董海平先生在任职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卓有成效
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同意聘任李萌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萌迪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 日



                                    1
附:
                             李萌迪先生简历

    李萌迪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武汉城市建设学院(现并入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0
年 6 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公司的创始人以及创
业团队核心成员,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截至目前,李萌迪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3,40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06%,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发改财金【2017】
427 号文件中相关惩戒对象,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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