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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25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8-003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

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的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丁鹏青为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
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丁鹏青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
                                    1
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2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丁鹏青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
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五、审议通过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及信息披露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及
信息披露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为满足公司及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等下属
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经与有关银行协商,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
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该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项目融资等业务,且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调整。
    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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