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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01-25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丝路视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规定,特制定《丝路视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
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
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资格的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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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
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营业收入以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为准,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净利润数值为准。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
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且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 2018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
致;若预留部分在 2019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且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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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
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 (S)           S≥95         95>S≥85   85>S≥70   S<70

        标准系数                    1.0                 0.75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
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应当在
考核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
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五个工
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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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
实施。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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