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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8-045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
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持有公司 5,553,233 股(占
公司总股本 4.84%)的特定股东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文产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4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产基金减持股份时间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
                              2018 年 4 月 4 日     27.88      574,200        0.5%

                              2018 年 4 月 9 日     25.43      320,000       0.279%
             集中竞价交易
 文产基金                     2018 年 4 月 10 日    25.32       61,700       0.054%

                              2018 年 4 月 11 日    25.13      192,200       0.167%

                 合计                                          1,148,100     0.9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文产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5,553,233     4.84%      4,405,133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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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553,233     4.84%    4,405,133   3.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文产基金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关于就<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
答投资者问(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2、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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