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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5-24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深圳市瑞云科技
有限公司与公司相关还款安排为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2018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两个议案,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确认深圳市瑞云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相关还款安排为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基于深圳市瑞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云科技”)股权转让暨增资
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瑞云科技完成本次交易后,将由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瑞云科技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
公司因往来拆借形成的欠款合计人民币 7,442,549.91 元界定为关联借款,瑞云
科技分三年向公司分期偿还欠款。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是由于公司转让瑞云科技股权形成的,
并非新增借款,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考虑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不存
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对《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给我们提供的关资料,公司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550 万元。经调查了解,均为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包括:公
司向部分关联方提供硬件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将渲染服务器租赁给部分关联方;
向部分关联方采购新媒体艺术装置、原创音乐及程序开发以及艺术家模特艺人经
纪服务,向部分关联方采购在线云渲染服务等。其交易价格均完全参照市场价格
水平制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张   帆                     李巧仪                     罗维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