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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05-29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8-052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
事董海平、公司董事、副总裁裴革新、公司副总裁何涛、公司副总裁王丹保证向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 6,882,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9%)的大股东深圳市珠峰基
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9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持有公司 3,119,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2%)的公司董事董海平先生,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36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2%),每年减持股数不超过当年所
持股份数量的 25%,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3、持有公司 3,44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0%)的公司董事、副总裁裴
革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每年减持股数不超过
当年所持股份数量的 25%,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
    4、持有公司 3,67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0%)的公司副总裁何涛先生,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54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7%),每年减持股数不超过当年所
持股份数量的 25%,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持有公司 3,04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5%)的公司副总裁王丹先生,

                                   1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6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每年减持股数不超过当年所
持股份数量的 25%,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大股东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峰
基石”)、和董海平、裴革新、何涛、王丹等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
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股)


  1     珠峰基石     大股东        6,882,850           5.99%              6,882,850


  2      董海平       董事         3,119,650           2.72%               369,288


  3      裴革新     董事、高管     3,449,000           3.00%                50,525


  4        何涛       高管         3,671,400           3.20%               543,975


  5        王丹       高管         3,040,300           2.65%               610,0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
排如下: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股)         比例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
  1      珠峰基石      不超过          2%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格确定,且不低于公
                                             2
                          2,297,000                    6 个月内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
                            不超过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格确定,且不低于公
     2        董海平                        0.32%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69,200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6 个月内
                                                                              票的发行价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
                            不超过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格确定,且不低于公
     3        裴革新                        0.04%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50,500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6 个月内
                                                                              票的发行价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
                            不超过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格确定,且不低于公
     4        何涛                          0.47%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543,900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6 个月内
                                                                              票的发行价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
                            不超过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格确定,且不低于公
     5        王丹                          0.53%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10,000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6 个月内
                                                                              票的发行价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股东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区间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关于减持的承诺一致

                 承诺类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型
珠峰基石、董海
                 股份限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
平、裴革新、何
                 售承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涛、王丹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股份限
董海平、裴革新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
                 售承诺
                          持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企业/本人持有丝路视觉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丝路视觉
珠峰基石、董海            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股份减
平、裴革新、何            本企业/本人持有的丝路视觉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丝路视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
                 持承诺
涛                        丝路视觉股票上市至本企业/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
资者问(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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