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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聘情况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18-088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聘情况及离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视觉”或“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现将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聘任情况以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履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聘任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李萌迪先生、董事陈延立先生、董事李朋辉先生、董事王秀琴女士、
独立董事罗维满先生、独立董事王义华女士、独立董事胡联全先生。
2、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义华女士(召集人)、胡联全先生、李朋
辉先生。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维满先生(召集人)、胡联
全先生、李萌迪先生。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李萌迪先生(召集人)、陈延立先生、王秀
琴女士。
  3、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徐庆法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余前锋先生、监事项兰迪女士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总裁李萌迪先生、副总裁李朋辉先生、副总裁王秀琴女士、副总裁丁鹏青先
生、副总裁、财务总监康玉路先生、副总裁胡晶华女士、副总裁岳峰先生、董事
会秘书王军平先生。

 二、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一)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1、离任董事及其持股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海平先生、裴革新先生、丁鹏青先生、陈
杭先生离任公司董事职务,张帆先生、李巧仪女士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除丁
鹏青先生续聘担任公司副总裁外,上述人员离任后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董海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50,450 股,裴革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3,398,500 股,丁鹏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陈杭先生、张帆先生、李巧仪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离任监事及其持股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王琴女士离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主席职务,且离任后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琴女士未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因任期届满,高级管理人员裴革新先生、何涛先生、王丹先生离任公司副总
裁职务,且离任后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革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3,398,500 股;何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99,400 股,王丹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598,200 股。
   4、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事宜
    根据董海平先生、裴革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出具的有关“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份”承诺以及何涛先生、王丹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时出具的《高级管
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有关“本人在在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时,
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定和通知等有关要求;
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其他业务规则、规定和通知等”的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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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股东董海平先生、裴革新先生、何涛先生、王丹先生在离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将在为其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到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东的股份锁定事宜。
  (二)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董海平先生、裴革新先生、何涛先生、王丹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出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董海平先生、裴革新先生、王琴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出具承诺:“除已承诺的锁定期外,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
持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
   3、董海平先生、裴革新先生、何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出具承诺:“若本人持有丝路视觉股票
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丝路视觉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
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持有的丝路视觉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
丝路视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丝路视觉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过程中,上述股东未
违反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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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此次换届选举,部分人员因工作变动、任职时限届满等原因不再在公司
任职。公司衷心感谢此次离任的董海平先生、裴革新先生、陈杭先生、张帆先生、
李巧仪女士、王琴女士、何涛先生、王丹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勤勉尽责和勇
于担当,感谢诸位在公司业务发展,资源导入、战略协同、公司治理、首次公开
发行、内部管理提质增效等诸多方面所作出的突出贡献。你们不仅是公司发展壮
大的亲历者、见证人;而且还是公司未来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伙伴。公司倍加珍
视大家共同奋斗结成的共同情谊,也会倍加爱护大家共同汗水凝结而成的上市公
司发展平台。饮水思源,再接再厉,期望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奋发有为,
继续为中国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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